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2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我区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二项已整改完成,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2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仍处于高位,“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确保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煤炭消费压减目标任务。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
(二)深化重点领域治污。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料使用替代。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通过遥感检测、检验机构监管、执法检查、OBD远程监控等方式,强化柴油货车监管。
四、整改情况
(一)检查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源同治,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9,完成“十四五”上级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无耗煤企业,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目标任务。
(三)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督促工业涂装企业提高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比重,从源头上减少VOCs排放。组织日照龙山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申报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
(四)强化移动源监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完成编码登记900余辆,淘汰37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柴油货车监管,每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共抽测986辆,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235辆。每季度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检查36家(次),行政处罚1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1月21日
联系电话:0633-831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