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1133/2024-007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标题: | 【部门解读】《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
【部门解读】《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索引号: | 371133/2024-007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日期: | 2024-09-14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标题: | 【部门解读】《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
一、背景和目的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山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21〕64号)要求,我区于2022年6月在原蓝海公司和兴海公司基础上重新组建了山海发展集团,由区管委会授权区财政局为履行出资人职责。为进一步改进国资国企监管方式,增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国资国企监管由管企业向管资本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切实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区财政局牵头修订了《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起草过程中,借鉴了《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日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充分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及区属国有企业的意见后,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和完善,《办法》已经2024年第23次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共五章、25条内容,适用于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子企业。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对《办法》制定依据及原则进行了阐述。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制定和修改章程,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国有产(股)权变动,资产评估,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
第二部分为实施重大事项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机制流程及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其中:
第2章为重大事项管理的适用范围。对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重大事项进行了分类,明确出管委会批准事项、财政局批准事项和备案事项。其中“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管委会批准的请示事项”11项、“由区财政局批准的请示事项”5项、“备案事项”8项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严格限制事项”2项。
第3章为重大事项管理的机制及程序。主要是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对本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内部决策机制、法律审核机制、材料上报要求等。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应当就本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召开决策机构会议(党组织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涉及本办法规定的请示事项应当经本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必要时区财政局可以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提交法律顾问签名的法律意见书。
第4章为重大事项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主要是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监事的监督责任以及问责情形。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集体研究,依法决策,如违反规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为附则。主要是对区属国有企业将重大事项管理工作纳入章程或有关决策管理制度提出了要求。同时对文件解释权和施行时间作了明确。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对其子企业的重大事项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
【有效】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